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(记者任芳、江国成)《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,引起各方关注。电价成本怎么算?基础电量怎么定?电价改革谁受益?电价调整是否会增加通胀压力?政府机关是否将实施阶梯电价?
针对以上热点话题,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2日接受了“新华视点”记者专访。
记者:对于人口较多的数世同堂家庭,用电量分档如何体现公平?
曹长庆:以家庭为单位和按家庭人口数确定电量基数各有优劣,对此我们曾反复讨论过。按人口数量确定,好处是比较公平;缺点是会使用电分档情况变得十分复杂,大幅度提升操作成本和管理成本。尤其是家庭人口数量是经常变化的,甄别难度很大。按家庭为单位确定,优点是操作最简单;缺点是无法考虑家庭人口数量不同导致的用电差异,以及一家多个房屋产权、多个电表的情况。
对此,我们提议以家庭为基础确定电量分档,对于超过正常人口数较多的家庭,由各地在确定具体实施方案时采取比较特殊措施灵活处理,如规定超过一定人口数量的家庭,经一定程序批准后能申请加装电表或者增加用电基数等。
记者:对于低收入家庭,为何不设计“电价下调”的档次?
曹长庆:目前居民电价整体不具备下调的基础。近年来,全球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上涨,2003年到2009年间,欧洲各国工业电价年均上涨约10%,居民电价年均上涨约8%;我国除居民外的别的行业电价年均上涨4%,但绝大多数地区居民用电价格一直未作调整,导致居民电价与工业电价比价关系严重失调,居民电价大幅低于工业电价,这既与国际上居民电价高于工业电价的惯例不符,也与当前较高的一次能源价格不相称。
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促进节能减排。但是,从照顾社会困难群众考虑,我们在设计阶梯电价方案时,对设置“电价下调”档次问题也有过考虑,即对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优惠电价或者电价补贴。我国湖北、湖南、贵州等地区也在试行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“五保户”实行一定电量的免费或者优惠电价,效果较好,但操作难度比较大,要进一步评估和论证。因此,在这次初步设计的具体方案中暂未作统一规定,拟由各地根据真实的情况分散决策。
曹长庆:用电方面确实存在季节性不均衡问题。许多人提出电量分档应考虑北方冬季取暖用电,南方夏季制冷用电差异等因素。
解决以上问题可以有几种思路:一是按照季度设置分档标准,好处是考虑了季节性因素对用电量的影响,难点在于冬夏季是用电高峰,同时也是电力供应紧缺问题最突出的时候,放宽冬夏两季电量标准,不能起到限制用电、节约用电的效果。二是按照季度或以年为周期来计算阶梯电费。该方法好处是,将计算周期拉大,季节性用电因素可在全年分摊。难点在于目前一般按照抄表周期(2个月)抄表并结算电费,会存在时间跨度大、用户情况变化快、资金回收期长、一次性缴费电费资金量大等问题。
为了妥善解决该问题,我们已委托电力技术探讨研究机构进行深入研究论证,提出政策建议。
记者:在我国用电量城乡差距巨大的情况下,分档标准怎么样才能做到公平合理?
曹长庆:如何保障公平,是这次阶梯电价方案设计中重点考虑的问题。我国居民用电城乡和地区差异较大。去年全国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90度,浙江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130度,与之相邻的安徽却只有70度。城乡之间的用电差别也是如此,去年城镇居民户均月用电量约为140度,农村为60度。
正是考虑到上面讲述的情况,此次阶梯电价方案中,在解决电量分档标准地区差异问题上,我们没用国际上常用的按户均用电量的方法,取而代之的是按覆盖特殊的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:各省(区、市)按照覆盖70%到80%户均月用电量来确定第一档分档标准。
各地虽然覆盖率是相同的,但具体对应的分档标准将随各地用电情况的不同而不同。这种方法兼顾了地区之间的差异,具体分档标准也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衔接。这就从总体上保证地区间的相对公平。
至于城乡差别问题,用平均覆盖率方法来确定分档标准,农村居民将因此受益,这体现了中央“以城补乡”的要求,是电价政策对农村居民用户的倾斜和照顾。我们大家都认为,城镇和乡村居民在用电方面应享有相同的权利。当前农村居民用电量低于城市的情况,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暂时性现象,不能把它视为天经地义的结果。
记者:有的人觉得,实施阶梯电价后,电力部门是唯一的受益者。怎么样看待这一观点?
曹长庆:我认为这个观点有些偏颇。实施阶梯电价的出发点是促进节能减排,节能减排的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从这个方面说,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将是阶梯电价制度的受益者。
具体到经济利益的调整,由于此次阶梯电价主要着力于建立机制,电价调整增加的收入不会完全留给电网企业,而大多数都用在三个方面: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,大多数都用在补偿电力企业脱硫成本;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,阶梯电价政策出台后,将规定电网企业不可以再向居民收取电表改造费,支出的成本由电网企业承担;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,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,保障电力正常供应。
记者:调整居民电价前提是成本监审,这次征求意见前是否对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?
曹长庆:按现行规定,调整居民电价要召开价格听证会,并对电网企业供电成本进行监审。但这次向社会公开的征求意见稿,主要内容是建立阶梯电价机制,各地具体的电量与电价标准,将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。因而,国家没有组织对各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,而由各地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对当地电网企业成本进行监审,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后实施。
记者: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,将实行什么样的电价政策?
曹长庆:政府机关应当带头节能减排。由于政府机关用电量比一般家庭大得多,更具有节电潜力。但目前政府机关、社会团体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类电价,去年非居民用电价格已经每度上调2.8分钱,其电价水平比居民电价高出很多,因此,不宜执行居民阶梯电价。
为促进政府机关等用电大户节约用电,个别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超限额加价等政策。下一步,我们将组织力量,对该问题进行专门研究。
记者:今年以来物价持续上涨,启动阶梯电价,是否会加剧通货膨胀压力?
曹长庆:实施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后,70%到80%的居民用电价格能够保持基本稳定。对大多数居民家庭来说,电费支出基本不受影响,只有少数用电量多的居民家庭电费支出会有所增加。因此,总体而言,实行阶梯电价对通货膨胀影响不大。
曹长庆:截至10月11日,通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网络站点平台,我们已收到网络反馈意见8600多条,其中有很多是很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。我们大家都希望大家继续积极踊跃建言献策。对这些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进行认真研究,并据此对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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